2020-04-02 15:14:00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:宁夏华图
【导读】华图宁夏公务员考试网同步宁夏华图发布:2020教师资格考试备考教综重要考点之学生的权利,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!如有疑问请加【2022宁夏公务员考试微信客服】 ,更多资讯请关注宁夏华图微信公众号(ningxiaht),宁夏公务员咨询电话:0951-6028571/6027571 18295188220,微信号:HT15202602573 本文地址:http://guyuan.huatu.com/2020/0402/1526558.html
学生是教师的工作对象,所以学生的权利是教综的,这一部分知识的重要性也不言而喻,不论是客观题还是主观题都很好出,客观题常考的题型是题干给出一个老师和学生的例子,问题干中的做法侵犯了学生的哪种权利,主观题可以考案例分析题、简答题等等,当然各个地区的考情不一样,有些地区不考主观题,但不论哪种题型,学生的权利都是可以出题的,并且不止在教育学模块中出,也有可能在教育法律法规中出,因为学生的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。这么重要的知识,在备考的时候要重视,宁夏华图老师在此给大家整理学生的权利相关的知识,相信能帮助大家备考。
学生的权利有两类,人身权和受教育权。学生首先是人,因此具有一个人该有的权利,即人身权,这是学生内涵丰富的权利。由于学生是未成年人,法律对学生的身心健康权、人身自由权、人格尊严权、隐私权、名誉权和荣誉权等进行特殊保护。此外,学生还是特殊的人,是正在接受教育的未成年人,因此还拥有受教育权,这是学生主要的权利。
一、人身权
人身权包括身心健康权、人身自由权、人格尊严权、隐私权、名誉权和荣誉权等。
身心健康权包括保护未成年学生的生命健康、人身安全、心理健康等内容。如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和作业量、合理安排学生的体育锻炼、定期组织身体检查、安排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社会活动等。如教师占用学生体育课的时间上其他课或组织考试等,都属于侵犯了学生的身心健康权。在有些地方,也把身心健康权叫做健康权或安全权。
人身自由权指未成年学生有支配自己人身和行动的自由,非经法定程序,不受非法拘禁、搜查和逮捕,如教师不得因为各种理由随意对学生进行搜查,不得对学生关禁闭。在题目中看到搜身、紧闭等关键词是侵犯了人身自由权。
人格尊严权指学生享有受他人尊重、保持良好形象及尊严的权利,如教师不得对学生进行谩骂、变相体罚或其他有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。考试中常考的例子是体罚或变相体罚,注意侵犯的是人格尊严权,如果因为体罚导致学生受伤,则还侵犯了身心健康权。
隐私权指学生有权要求私人的、不愿或不便让他人获知或干涉的、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信息或生活领域,如教师不得随意宣扬学生的缺点或隐私,不得随意私拆、毁弃学生的信件、日记等。老师、家长私自看学生的信或日记属于侵犯了隐私权。
名誉权和荣誉权指学生有权享有正常的社会评价,获得积极评价或称号,他人不得歪曲、诽谤、诋毁或非法剥夺。如果小明应该评上三好学生,班主任老师却暗箱操作把称号给了自己的儿子,那么该班主任侵犯了小明的荣誉权。
二、受教育权
受教育权是学生主要的权利,也是一项基本人权,受教育权是中国公民所享有的并由实现的接受教育的权利,是宪法赋予的一项基本权利,也是公民享受其他文化教育的前提和基础。受教育权包括两个基本要素:一是公民均有上学接受教育的权利;二是提供教育设施,培养教师,为公民受教育创造必要机会和物质条件。
受教育权主要有以下类别和内容:(1)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,使用教学设施、设备、图书资料;(2)按照规定获得奖学金、贷学金、助学金;(3)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,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、学位证书;(4)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,对学校、教师侵犯其人身权、财产权等合法权益,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;(5)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。
在考试当中,如果考查受教育权,经常考的例子是老师把学生赶出教室或者学校开除学生,二者都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。注意高等教育是可以开除学生的,但是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是不能被开除的。而且受教育权不仅赋予了学生接受教育的权利,也对学生提出了义务,学生有努力学习、按照规定完成学业的义务。
以上是宁夏华图老师对学生权利相关知识点的整理,祝大家成”公“。
(编辑:liuguirong)贴心微信客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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